利未記 (第十講)
贖罪日及其意義(利未記十六—十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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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罪日的預備工作 (利十六1-5).
- 按照神的方式(1、2)—若隨意依照自己的方法,或依照自己的喜好來到施恩座前必至招罪,唯一的後果乃是死亡。
- 為自己贖罪(3)—大祭司必需先獻上一隻公牛犢為自己贖罪,然後一隻公綿羊作燔祭
- 穿戴要按照神的規定(4)—用水洗身,再穿上特別的細麻布的冠冕、衣服、褲子,才能來到神面前執行他大祭司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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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罪日為全會眾贖罪 (利十六6-28).
- 預備兩隻羊—一隻歸耶和華,一隻歸阿撒瀉勒(逃羊,代替別人受責備的意思)
- 把作羊獻上。把血彈在幔子。
- 把雙手按在歸阿撒瀉勒的羊頭上,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,然後就把羊送到曠野�堶悼h。表示罪被忘記。
- 預表耶穌基督的救恩(來九11—12,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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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罪日的意義—憂傷痛悔的心是贖罪的必要條件 (利十六29-34).
- 刻苦己心—把心從日常事物中拿回來,專心思考、默想屬靈的事情,尋求贖罪日中神所成就的。
- 在教會的節期上,在復活節前有四十天齋期,就是強調憂傷痛悔、認罪的心態。
- 來到神前惟一的一條路乃是懷著憂傷痛悔的心,接受神的救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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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「血」的問題(利十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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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祭只可獻給神—(利十七1—9)
- 不可吃血—(利十七10—16)血裡有生命,是為了贖罪
- 新約的教導
- 徒十9—15—彼得可以吃潔淨的動物,也可以吃不潔淨的動物,但神沒有說可以吃血
- 徒十五1—21—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是﹕外邦人信主也是單單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但不可吃血。這是絕對的。
- 為什麼不可以吃血?血象徵耶穌基督的救恩—是特別寶貴的。血所預表的已經應驗,還要遵守嗎?千禧年的獻祭是往後看主為我們成就的救恩,所以,同樣不能吃血。